深圳市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近日發(fā)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根據(jù)細則規(guī)定,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享受地方購置補貼。地方購置補貼過去由廠家在售價中直接扣除,這意味著消費者2019年8月7日以后購買新能源汽車可能要多花數(shù)萬元。
按照細則規(guī)定,新能源汽車的地方購置補貼將在2020年底前逐步退出。細則稱,2019-2020年在深圳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nèi)依法注冊登記并符合政策規(guī)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燃料電池汽車除外)購置財政補貼標準按以下幾種情況執(zhí)行: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按照2018年國家補貼標準的50%執(zhí)行。
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是政策過渡期,過渡期期間上牌的新能源汽車,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2018年國家標準0.1倍的50%給予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2018年國家標準0.6倍的50%給予補貼。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準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照2018年國家標準0.1倍的50%給予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純電動公交車按2018年國家標準0.6倍的50%給予補貼。
對2019年8月7日以后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據(jù)了解,新能源汽車的購置補貼是由廠家申報,并在銷售時扣除補貼部分,最終由消費者享受的。對于消費者關心的購置新能源汽車的費用問題,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以特斯拉model 1 或model 3為例,2019年或2020年購買可以享受國家補貼,但2019年6月25日之后不再享受地方補貼,地方補貼約2至3萬元。但由于2019年特斯拉在上海建廠后生產(chǎn)成本降低,總費用可能反而下降。
盡管新能源汽車的地方購置補貼逐步退出,但對充電設施的地方補貼仍將延續(xù)。
細則稱,在深圳市內(nèi)建設并符合本政策規(guī)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后,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充電設施建設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上篇:
下篇: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慶陽路77號比科新大廈 傳真: 電郵:303235380@qq.com
隴ICP備14001663號 泰和集團 甘公網(wǎng)安備 62010202002397號 版權所有 設計制作 宏點網(wǎng)絡